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有关信息解读
为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的顶层设计,推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一篇关于《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的同通知并附带了文档《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体系表由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图和体系项目表构成,主要是为了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监督管理等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图
该框架图的设计紧密围绕《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要求,并参考了国际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及我国当前《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主要涵盖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关键污染物,同时也纳入了微塑料等其他重点新污染物。未来,随着国际公约和管控清单的更新,框架图中的指标将进行相应增减,以确保其时效性和适用性。
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文档
1. 体系表主要内容
《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共包含170项标准,分为三类:
a) 技术规范:5项,包括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指南、高分辨质谱筛查技术指南等,为环境监测提供技术指导和操作规范。
b) 分析方法标准:135项,具体分为水和废水42项、土壤和沉积物41项、环境空气和废气25项、固体废物27项。这些标准详细规定了各类监测介质的采样、处理、分析及报告等流程,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c) 标准样品:30项,主要配套分析方法标准,用于校准仪器、验证方法,提高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170项中已发布实施且现行有效的已有49 项,有 19 项在研,还有 102 项在拟制订中。
2. 编制与实施
在编制过程中,生态环境部充分考虑了现有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的衔接性和互补性,确保新标准与旧标准不重复、不矛盾。同时,鼓励监测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各方力量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共同推动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的完善和发展。
在标准实施过程中,生态环境部将根据形势发展和管理需求,不断修订《体系表》,对过时、老旧的标准进行更新,将管理急需的标准纳入体系。对于不在《体系表》内但确有必要制订的标准,经研究论证后也可按程序立项制订。
通过《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的实施,将会提升生态环境的治理能力,随着该体系表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完善,在新污染物治理方面定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我们的生态环境亦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