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221-2023城镇污泥标准检验方法的基础范围和定义等相关知识

发布时间:2024-12-12 15:22:42

 

 

 

一、适用于CJ/T221-2023城镇污泥的测定

 

污泥泥质检测指标包含:有机物含量和灰分、有机质、烧失量、含水率、污泥沉降比、污泥容积数、混合液污泥浓度、混合液挥发性悬浮固体浓度、低位热值、脂肪酸、总碱度、挥发酚、氰化物和总氰化物、油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蛔虫卵、锌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等56个泥质指标。

 

 

二、CJ/T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城镇污泥municipal sludge  通沟淤泥、排水管道污泥、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以及其处置后的产物污泥等,统称为城镇污泥。

 

2、 检出限 limit of detection  某特定分析方法在给定的置信度内可从试样中检出待测物质的最小浓度或最小量。


3、 准确度accuracy  测定值与真实值的符合程度。可用直接测定标准样品或测定标准样品回收率的方法进行分析评价。

 

4、 精密度precision  在确定条件下,将试验步骤实施多次所得结果之间的一致程度。影响试验结果的随机误差越小,试验结果的精密度就越高。

 

 

三、污泥样品的采集和制备


1、基本要求


获取均匀且具代表性、能满足试验或分析要求的样品


2、样品采集


2.1  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厂的脱水污泥样品应符合HJ/T166中的相关规定,选取当天新鲜污泥,采用多点取样,样品重量不小于1kg。采集后的污泥样品平铺于瓷托盘上,用玻璃棒或木棒等压散,除去泥样中石子和动植物残体等异物,混匀备用。

 

2.2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生化系统污泥混合液应按照HJ494、1J493执行,在生化系统反应池的末端,水面下1m~1.5m处采集污泥混合液,并于有效时间内分析测定。


3、污泥样品的制备


3.1 样品制备要求


样品制备过程不应沾污,不应造成待测组分的损失。应根据分析项目和待测组分性质选取真空冷冻干燥、风干、烘干等样品制备方法。


3.2 样品分类


污泥样品分类根据污泥所检测项目宜分为三类包括:污泥沉降比、污泥体积指数、混合液污泥第一类为生化处理系统污泥混合液中分析项目,浓度、混合液挥发性悬浮固体浓度等的污泥样品。


第二类为易挥发或易变化的分析项目,包括:pH值、化物、挥发酚、脂肪酸、总碱度、油、细菌总数和类大肠菌群、汞、有机污染物等的污泥样品


第三类为不易挥发且较稳定的分析项目,包括:砷、总铬和其他金属类等的污泥样品


3.3直接分析样品的制备

 

3.3.1 第一类和第二类样品。混合液污泥混匀后,按检测要求制备样品。湿污泥置于白色瓷盘中均匀摊开,剔除碎石、沙砾和杂物等,划分成多个小方格,用小勺于每个方格中取等量的泥样(总量不得少于20g),置于研钵中研磨混匀后,直接取样检测分析。

 

3.3.2 待测组分为化物、挥发酚、微生物及其他有机污染物等易挥发或易发生变化的物质时,不能采用自然风干的方法来脱水和进行样品制备,样品采集后应尽快进行检测分析。

 

3.3.3 制备后的样品如需放置,应密闭储存在4℃冷藏冰箱中,保存时间不应超过24h。

 

3.3.4 上述制备方法若仍会造成组分损失,可直接取样进行分析。但要同时随机取3份以上样品进行测定,结果取平均值。